莆田市发改委发出通知 9大方面支持加快恢复重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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市发改委日前发出通知,要求从群众住房、教育医疗设施、交通基础设施等9个方面入手,加快做好灾后恢复重建工作。
通知提出,加快损毁群众住房恢复重建。全面核定受灾搬迁重建对象,采取搬迁重建的,安置区选址避让蓄滞洪区等低洼地区、地质灾害危险区、洪涝灾害频发区等危险区域。落实各项扶持政策。符合翻建条件的,有关部门要开辟审批绿色通道,简化审批流程。
加快教育医疗设施恢复重建。采取校舍修缮、异地重建等方式加快学校恢复建设,并根据不同情况妥善安置受灾学生,坚决避免因灾失学。对受灾医疗卫生机构进行实地核查,优先恢复基层医疗卫生机构,鼓励引导市、县医院对口支援灾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重建。
加快交通基础设施恢复重建。国省干线、城市道路和农村公路8月底完成一般水毁点(路面毁坏、交安设施缺损等)修复重建;9月底前完成除桥梁全毁外的重大水毁点(路基缺损、桥梁部分损毁、重大地质灾害等)修复整治。结合木兰溪流域综合治理,推进内河航道建设,提升排洪防涝能力。
加快电力基础设施恢复重建。在恢复应急供电的基础上,原则上15天内全面恢复正常供电,并开展电网设施受损评估。后续常态化开展危及电力设施的树竹砍剪工作,在高压线路通道内,进行矮杆树木改种。
加快通信基础设施恢复重建,在一般故障和光缆线路中断等已全面应急抢通的基础上,强化故障修复部位的保护性优化。开展受损设施设备的评估、优化、调整,特别是重点防洪防涝区域通信设施的差异化改造。
加快市政公用设施恢复重建,开展城区道路、路灯、井盖等市政设施安全排查。加快水厂电力双回路、备用电源等保障措施建设。加快修复损毁排水管网,开展清淤疏浚。加强市政道路基础设施建设,适当增加必要的迂回路线,加快城市中轴线八二一街、木兰大道等市政道路建设,年底前完成新改扩建市政道路60公里目标任务。
加快水利农田设施恢复重建。按照应急抢修、重点整治、全面修复3个阶段开展水毁水利工程修复。对连片农田基础设施因灾损毁较为严重的,符合高标准农田项目立项条件的,优先列入下一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计划,提前启动勘察设计等前期工作。将农田基础设施列入保险范围。
加快灾区生产生活秩序恢复。用好“亲清惠企平台”,开通工业企业复工复产困难问题服务热线,积极帮助受灾企业纾困解难。对晚季和秋冬季规模种植晚稻、再生稻、甘薯、马铃薯、大豆、玉米等粮食作物20亩以上的,每亩予以补贴300元;对规模种植晚稻和秋冬种马铃薯20亩以上的新型经营主体,在每亩上述种粮新型经营主体补助300元的基础上,每亩再叠加补助500元。促进林分修复,对纳入森林保险范围的灾害损失,协调保险公司尽快查勘理赔。修复或重建受损渔业育苗、养殖设施。支持景区、文化场馆、娱乐场所、民宿、星级饭店、电影院等场所开展灾后修缮工作。
通知还提出,加快做好受灾群众救助,帮扶受灾困难群体,强化医疗服务保障,落实价格补贴联动机制等。(湄洲日报记者 黄凌燕 实习生 陈斐 通讯员 阮伟)